联邦贸易委员会迫使数字广告公司放弃品牌安全规则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 (FTC) 和 8 个州与主要广告机构达成和解,阻止它们就被视为反竞争的内容审核政策进行合作。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 (FTC) 和八个州已宣布与大型广告代理机构达成拟议和解,这将阻止他们合作避免某些基于 X 的平台他们的政治观点。
在投诉中,FTC 认为广告代理商同意一套通用的品牌安全规则,违反了反垄断规则,这将不利于那些被视为包含错误信息等内容的网站和服务。这包括建立像世界广告商联合会现已解散的负责任媒体全球联盟 (GARM) 这样的团体来协调集体品牌安全工作。
GARM 被列为涉嫌违反反垄断行为的核心部分,联邦贸易委员会声称该组织的规则“人为地限制”了数字广告投放市场。拟议的解决方案将阻止各机构继续在此类努力上合作。
此举对广告行业围绕在线错误信息和其他有问题的内容进行自我监管和建立防护措施的努力构成了重大打击。通过禁止协调的品牌安全规则,联邦贸易委员会实际上迫使各机构接受更加自由放任的数字平台内容审核方法。
该和解协议的批评者认为,这将使品牌更难避免其广告与有害或令人反感的内容一起出现,从而可能损害其声誉。支持者反驳说,联邦贸易委员会的行动恢复了数字广告市场的竞争和消费者的选择。
拟议的和解协议出台之际,人们对大型科技平台的权力和实践以及为其提供动力的数字广告生态系统进行了更严格的审查。联邦贸易委员会和州总检察长采取了越来越激进的立场,试图遏制他们认为的反竞争和有害行为。
虽然此次和解的全部影响仍有待观察,但它代表了广告行业监管格局的重大转变。各机构现在将被迫自行解决品牌安全和内容审核问题,而无需采取近年来出现的全行业协调方法。
这一事态发展凸显了科技行业自我监管的愿望与政府干预和促进竞争的努力之间存在更广泛的紧张关系。随着数字广告格局的不断发展,这些竞争利益之间的平衡可能仍然是监管机构和行业参与者的关键战场。
来源: The Verg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