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投票权裁决引发种族主义辩论

卡根法官对最高法院削弱 1965 年投票权法案的决定提出质疑,凸显了投票中种族歧视带来的紧张局势。
最高法院投票权裁决重新引发了一场关于美国选举中持续存在的种族歧视以及联邦在保护选民参与方面的适当角色的根本性辩论。埃琳娜·卡根法官对多数决定的强烈反对不仅仅代表了简单的法律分歧,它还体现了关于国家应该如何理解和面对全国选举制度中系统性种族主义持续存在的现实的更深层次的冲突。
这一有争议的决定的核心问题是,1965 年投票权法案(有史以来颁布的最重要的民权立法之一)是否仍然足以对抗当代形式的选民压制。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 (John Roberts) 在 2013 年谢尔比县诉霍尔德案 (Shelby County v. Holder case) 中撰写的多数意见从根本上改变了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立法的执行机制,废除了一项关键条款,该条款要求某些有种族歧视历史记录的司法管辖区在改变其投票程序之前必须获得联邦批准。
卡根法官的异议毫不犹豫地表达了她对这一决定的影响的担忧。她强烈辩称,多数人的推理忽略了大量证据,证明投票中的种族歧视尚未消除,而且预先许可保护对于保护少数人投票权仍然至关重要。她的书面意见强调,废除这些保障措施将使弱势群体面临最初投票权法案旨在防止的歧视性做法。
卡根和大多数人之间的哲学分歧反映了对美国种族进步的本质和持续的歧视威胁的深刻分歧。虽然大多数人认为时代已经发生了足以减少联邦监督的变化,但卡根提供了大量证据表明,即使在预先许可要求下几十年后,所覆盖的司法管辖区仍然继续提出具有歧视性影响的投票变更。
要了解这一决定的利害关系,需要检查预先许可在其生效的近 50 年期间实际完成了哪些工作。该条款要求具有严重种族歧视历史的司法管辖区在实施之前证明所提议的投票变更不会产生歧视性目的或影响。这种预防机制阻止了数百项潜在的歧视性投票变更,从而保护了无数选民免受旨在稀释少数族裔投票权的计划的影响。
卡根在她的异议中强调的投票中种族主义的现实远远超出了历史轶事或抽象关注。投票权专家和民权组织进行的研究记录了选民身份法、关闭投票站、重新划分选区计划以及其他对有色人种社区产生不成比例影响的措施的持续模式。其中许多做法恰恰出现在以前受预先许可要求约束的司法管辖区,这表明联邦监督的减少与歧视活动的增加之间存在关联。
根据最高法院的裁决,许多州和地方迅速采取行动实施投票限制,这些限制可能会在预先许可要求框架下被阻止。这一接二连三的限制性投票法——包括严格的选民身份要求、缩短提前投票期限和积极的选民清洗——引发了一个紧迫的问题:最高法院的多数派是否致命地低估了选民压制努力的持续性。
卡根的反对意见还强调了统计现实,即所涵盖的司法管辖区比未涵盖的司法管辖区尝试了更多具有歧视性影响的投票改变,这表明联邦保障措施正在解决一个真正的、可量化的问题,而不是像大多数人暗示的那样打击幽灵歧视。这一实证基础赋予了她的法律论据很大的分量,并强调了大多数人对种族进步的乐观评估与实际可观察到的事实之间的紧张关系。削弱投票权保护的制度影响被证明是巨大且直接的。民权组织报告称,在做出决定后的几个月内,多个州颁布了他们之前曾尝试过但在预许可时代放弃的投票限制。德克萨斯州、北卡罗来纳州和其他已被预先许可覆盖的司法管辖区迅速采取行动,实施选民身份法和其他限制,证实了人们的担忧,即预先许可要求一直对歧视性行为起到了有意义的威慑作用。
卡根法官的异议认为,多数派的做法本质上是要求国家相信投票中的种族歧视已经被消除,尽管有大量证据表明事实并非如此。她认为,该决定用个人选民和州官员的主观判断取代了预先许可所提供的系统性、基于经验的审查。这一转变代表了对如何部署联邦权力以保护投票权的根本性重新安排。
投票权方面的冲突还反映了关于联邦制以及州与联邦权力之间适当平衡的更广泛的意识形态分歧。大多数人表示担心预先许可要求代表了联邦的介入,这表明各州在管理自己的选举方面应该被认为是值得信赖的。卡根反驳说,宪法和联邦法律明确授权国会执行投票权保护,并且证据证明了这一联邦角色的合理性。
在最高法院做出裁决后的几年里,许多投票权倡导者和研究人员试图量化取消预先许可保护的后果。研究记录了投票限制的显着增加,并记录了先前涵盖的司法管辖区的歧视性影响。这些实证研究结果似乎证实了卡根关于一旦取消联邦保障措施将会发生什么的警告。
关于投票权法案决定的争论超出了法律解释的范畴,延伸到了美国社会应如何理解和解决结构性种族主义的基本问题。大多数人的观点表明,美国已经充分摆脱了歧视性的过去,有必要减少联邦监督,而卡根的反对意见则坚持认为,承认持续存在的歧视不是悲观主义,而是现实主义。这些相互竞争的愿景反映了对美国种族进步的不同评估,以及关于国家对投票权仍然受到威胁的公民所负的不同承诺。
自该决定作出以来,恢复预先许可保护的立法努力一直在继续,民权倡导者敦促国会制定投票权立法,以经受宪法审查,同时恢复基本的联邦保障措施。这些努力突显了围绕国家应如何保护选举权并确保在侵犯投票权行为损害选民之前可以防止其发生的持续政治斗争。
最高法院的投票权决定和卡根法官的强烈反对意见代表了美国正在进行的关于种族、联邦制和保护基本民主权利的适当机制的辩论的关键时刻。她坚持面对投票歧视的持续现实,这与大多数人更为乐观的评估形成了令人信服的对比,确保该案继续影响美国人如何理解他们的选举制度以及他们为实现投票机会真正平等而正在进行的工作。
来源: The New York Times


